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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闻

吊车出租的安全常识

来源:admin 发布日期:2017-08-22 阅读:178次

1 、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,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安全带》(GB6095
)的有关规定。
    2、建筑施工过程中,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(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)。
    3、建筑施工过程中,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。
    4、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。
    5、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,并在施工前完成,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。
    6、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。
    7、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,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;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
1.2m,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,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。
    8、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,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、
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、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。
    9、较小的洞口,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,盖板应能防止移位;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
盖板封严外,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。
    10、墙面处的竖向洞口(如电梯井口、管道井口),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,井道内
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。
    11、梯子不得垫高使用。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,上端应有固定措施,折梯使用时,应有可
靠的拉撑措施。
    12、作业人没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,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。
    13、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(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),并视作业条
件设置防护栏杆、张挂安全网、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。
    14、钢筋绑扎、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。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。
    15、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,应设置操作平台,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。